200萬訴訟標的如何歸屬法院管轄?

一、200萬訴訟標的法院管轄是什么?
訴訟標的200萬法院管轄是基層法院,我們國家基層法院所管轄的案件是一審的民事案件在訴訟標的和管轄的法院都是可以由雙方當事人來進行協商確定的。同時從司法實踐上來看,基層的法院的管轄標的額,通常情況的都是在5000萬元以下。
二、管轄法院訴訟標的額規定是怎樣的,法律有哪些規定
根據管轄法院訴訟標的額規定,訴訟標的額1億元以上的可能由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當然,這針對的是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法院所處省級行政轄區的情形。若是雙方當事人不僅住所地均不再受理法院行政轄區內,則中級法院管轄的是5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三、由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是多少,法律規定
案件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由高級人民法院主持一審工作,標的額在2000元以上且一方住所不在本區域內的,或者屬于涉外、涉港澳臺的民事糾紛,一審都由高級人民法院管轄。除此之外,在本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一審民事案件都由高級人民法院管轄。
四、法院的管轄權及法律規定
股東代表訴訟其實就是股東代表公司提起的民事訴訟,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有權管轄。我國法律規定,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款,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
[2]《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3]《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五、200萬的案件歸屬哪里法院管轄?
訴訟標的200萬的案件基層法院管轄。
訴訟標的與管轄法院都可以由爭議雙方協商確定。對于有爭議的情形,可以先向當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按照法律規定處理。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一般普通案件都是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五千萬元以上的案件,基層人民法院的管轄標的額一般在五千萬以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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