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辦理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的情形
一、不予辦理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的情形有哪一些
下列情況不予辦理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1.出質人非專利文檔所記載的專利權人或者非全部專利權人的。
2.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被撤銷或者已經終止的。
3.假冒他人專利或冒充專利的。
4.專利申請未獲授權的。
5.專利權被提出撤銷請求或被啟動無效宣告程序的。
6.存在專利權屬糾紛的。
7.質押期超過專利權有效期的。
8.合同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時,質物的所有權歸質權人所有的。
9.其它不符合出質條件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條
二、不予辦理質押專利權
專利權可以質押。專利權質押或者專利權中的財產權質押屬于權利質押,它是指以專利權中的財產權作為質押的標的物,在債務人屆期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專利權轉讓的價款優先受償。專利權質押有以下幾個特征1、專利權質押的標的物是權利,是專利權中的財產權作為標的。
2、在專利權出質期間,質權人是絕對沒有權利許可他人使用或轉讓該出質的權利的,質權人只有占有和保全該權利的權利。
3、在專利權出質期間,維持專利權本身的一切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如專利年費、專利規費等。
4、專利質押登記生效。動產質押要把質物交付質權人生效。但是,專利質押除訂立質押合同外,還必須辦理出質登記,質權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三、專利權質押如何進行,利權質押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專利權質押,是指為擔保債權的實現,由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專利權中的財產權設定質權,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就該出質專利權中財產權的變價款優先受償的擔保方式。那么專利權質押如何進行,利權質押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