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權和名譽權都屬于人身權嗎,法律規定是什么
一、信用權和名譽權都屬于人身權嗎,法律規定是什么
信用權和名譽權都屬于人身權,人身權除了名譽權還有信用權之外,海包括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榮譽權,隱私權等,都屬于人身權的范疇,人身權包括人格權還有身份權。
二、公民的名譽權是否包括隱私權?
公民的名譽權是不包括隱私權的,我國法律上對名譽權的規定有姓名權、肖像權等等,并不包括隱私權,但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名譽權和隱私權都是不可侵犯的,兩者之間也存在著非常大的區別。
三、名譽權屬于人格權嗎?
名譽權是人格權中的一種。名譽作為一種社會評價,是指社會或他人對特定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組織的品德、才干、信譽、資歷、聲望和形象等方面的客觀評判。這種評價直接關系到民事主體的人格尊嚴和社會地位,屬于重要的人格利益。名譽權,是指自然人和法人、非法人組織就其自身屬性和價值所獲得的社會評價,享有的保有和維護的具體人格權。名譽權的基本是對名譽利益的保有和維護的權利。1、侮辱
侮辱是指故意通過言語、文字或者行為舉止等方式貶低他人人格、毀損他人名譽的行為。侮辱行為的主觀狀態應當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語、書面文字或者行為舉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
2、誹謗
誹謗是指故意或者過失地散布有關他人的虛假事實,導致他人名譽降低或者毀損的行為。誹謗的主觀狀態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語、書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虛假事實散布開來的方式。
在文學作品中故意使用他人真實姓名,或者未寫明原告的真實姓名和地址,但對人物特征的描寫有明顯的指向或者影射他人,小說存在侮辱、誹謗情節,致其名譽受到損害的,作者和出版社均可能構成對名譽權的侵犯。
3、新聞報道嚴重失實,致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
有關機關和組織編印的僅供領導部門內部參閱的刊物、資料等刊登的來信或者文章,當事人以其侵害名譽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機關、社會團體、學術機構企事業單位分發本單位、本系統或者其他一定范圍內的內部刊物和內部資料,所載引起名譽權糾紛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條,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條
四、名譽權和隱私權有什么區別?
名譽權與隱私權屬于人格權范疇,兩者均以尊嚴性精神利益為客體,從定義上看,名譽權是自然人與法人、非法人組織維護其名譽安全而不受侵害的權利,而隱私權是自然人個人生活自由與保密的權利。由此可以看出,二者之間的區別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首先,二者客體不同。從民法角度而言,名譽權的課題是社會公眾的一般評價;而隱私權則是權利人不愿公開的隱私信息。
其次,侵權方式不同。侵害名譽權的主要行為方式為故意以侮辱與誹謗來減損他人的名譽,前者為以暴力或語言文字等方式毀損他人名譽,如剝光他人衣服、嘲笑辱罵他人等;后者為以語言文字方式捏造有損名譽事實并廣為散布,如宣揚某公司財力虧空、將要倒閉等。侵害隱私權的行為在于非法獲得或未經許可非法公開他人的私人信息。
再次,侵權的后果不同。名譽權的侵犯往往是利用虛假的信息,所以如果查明事實,可以否定虛假的信息,通過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等方式來加以救濟。隱私權的基礎在于其客觀性和秘密性,如果被公開,就喪失了秘密性的基礎,也就不再成為隱私,所以是無法像救濟隱私權一樣的方法來補救。
最后,侵權的構成要件不同。侵犯名譽權實行的是過錯責任,需要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為其構成要件。而對隱私權的侵犯則實行嚴格責任,侵犯隱私權也不一定要以造成精神損害為后果,只要有非法獲得、未經許可而公開的行為,就產生侵權的結果。
侵害名譽權與侵害隱私權最大的差別在于,前者需要捏造事實進行侮辱誹謗,后者是未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披露事實。
五、名譽權屬于人格權還是財產權?新名譽權與財產權關系
名譽權屬于人格權。所謂名譽權,是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所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它為人們自尊、自愛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譽權主要表現為名譽利益支配權和名譽維護權。我們有權利用自己良好的聲譽獲得更多的利益,有權維護自己的名譽免遭不正當的貶低,有權在名譽權受侵害時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
六、人身權中有隱私權嗎?
人身權中有隱私權。
人身權又稱人身非財產權,是指與人身直接相關而沒有經濟的權益。
人身權主要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人格權具體包括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信用權。身份權包括配偶權、親權、親屬權、榮譽權、知識產權中的身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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