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不實報道名譽權具體是如何處理的?
一、轉發不實報道名譽權具體是怎么的處理?
專業分析1.《刑法》上規定有誹謗罪、侮辱罪。若散布的虛假信息沒有造成嚴重影響,則不構成犯罪。只有當散布的緋聞導致受害人精神嚴重受損、生活等方面受到嚴重影響、且有證據證明的情況下,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
2.若只是一般性的言辭攻擊、誹謗,則可按民法處理。
二、名稱權有哪些權利,規定是什么
律師解答
名稱權是依法決定自己名稱的權利,它包括使用和依法變更自己名稱的權利。變更名稱的,必須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如果是企業法人變更名稱的,還必須進行公告,否則造成他人損失的,應予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名譽權的規定管轄地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名譽權的規定中,明確名譽權糾紛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名譽權侵權地法院受理管轄。法院沒有管轄權的話,可以將案件移送。判定是否構成名譽權侵犯,主要看是否有具體行為,并且和損壞后果有無直接關系。
四、名譽權是身份權么?
欠錢打官司所需的費用主要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1、訴訟費訴訟費是由原告在起訴時先向法院預繳,等到案件判決出來后,誰敗訴誰承擔。也就是說,如果原告贏了官司,等判決生效后法院會將原告預繳的訴訟費退回原告。訴訟費的繳費標準包括財產案件和非財產案件。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格繳納訴訟費。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由原告向法院預繳訴訟費不超多1萬元的每件繳納50元訴訟費;1萬-10萬的部分按2.
5%繳納;10萬-20萬元的部分按2%繳納;
20-50萬元的部分按1.
5%繳納;50萬-100萬元的部門按1%繳納;100萬-200萬遠的部分按0.
9%繳納;200萬-500萬元的部分按0.
8%繳納;500萬-1000萬元的部分按0.
7%繳納;1000萬-2000萬元的部分按0.
6%繳納;超過2000萬的部分按照0.
5%繳納。
2、律師費1、 一審階段爭議標的(計算基數) 計算比例1、 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2 、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6%
3、 爭議標的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5%
4 、爭議標的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3%
5、 爭議標的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1%
6 、爭議標的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0.
5%
2、 二審階段① 未代理一審只代理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準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② 曾代理一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③ 代理二審后發回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二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3、 再審(申訴)階段① 未曾代理一、二審而單獨代理再審(申訴)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準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② 曾代理一審或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或二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4、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審階段收費標準的1.5倍計算收取。對于律師費,它不像法院的訴訟費那樣全國統一定價,律師費用每個地區都有不同標準,經濟發達的地區,相應地律師費就高。律師收費標準要結合所在地區進行衡量,并且不同的律師有不同的收費標準,每個案件的難易程度也不同,所以律師費這塊需要你跟律師進行當面溝通。當然,并不是每個案件都必須請律師才能打官司。如果案件權利義務關系明確,并且需要提供的證據較為簡單,自己完全可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要求進行訴訟,這樣就可以省一筆律師費。
五、名譽權是人格權的一種嗎
名譽權是人格權中的一種。名譽作為一種社會評價,是指社會或他人對特定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組織的品德、才干、信譽、資歷、聲望和形象等方面的客觀評判。這種評價直接關系到民事主體的人格尊嚴和社會地位,屬于重要的人格利益。名譽權,是指自然人和法人、非法人組織就其自身屬性和價值所獲得的社會評價,享有的保有和維護的具體人格權。名譽權的基本是對名譽利益的保有和維護的權利。1、侮辱
侮辱是指故意通過言語、文字或者行為舉止等方式貶低他人人格、毀損他人名譽的行為。侮辱行為的主觀狀態應當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語、書面文字或者行為舉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
2、誹謗
誹謗是指故意或者過失地散布有關他人的虛假事實,導致他人名譽降低或者毀損的行為。誹謗的主觀狀態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語、書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虛假事實散布開來的方式。
在文學作品中故意使用他人真實姓名,或者未寫明原告的真實姓名和地址,但對人物特征的描寫有明顯的指向或者影射他人,小說存在侮辱、誹謗情節,致其名譽受到損害的,作者和出版社均可能構成對名譽權的侵犯。
3、新聞報道嚴重失實,致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
有關機關和組織編印的僅供領導部門內部參閱的刊物、資料等刊登的來信或者文章,當事人以其侵害名譽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機關、社會團體、學術機構企事業單位分發本單位、本系統或者其他一定范圍內的內部刊物和內部資料,所載引起名譽權糾紛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條,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條
六、姓名和名譽權的關系
(一)在侵害對象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當然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如果所指定的對象是特定環境、特定條件下的具體人,即使沒有指名道姓,同樣可以構成對他人名譽權的侵害。(二)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的名譽。
(三)在主觀過錯上,侵害人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過失。
(四)在客觀上,具有非法侵害他人名譽權的事實。
(五)在后果上,對被侵害人的名譽造成較嚴重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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