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監護出境入境交通運輸工具
一、監護出境入境交通運輸工具
專業分析
出境、入境的交通運輸工具離、抵口岸時,必須接受邊防檢查。對交通運輸工具的入境檢查,在最先抵達的口岸進行;出境檢查,在最后離開的口岸進行。在特殊情況下,經主管機關批準,對交通運輸工具的入境、出境檢查,也可以在特許的地點進行。
二、監外執行是否可以出境?
根據規定,監外執行不可以出國。我國《刑事訴訟法》第214條規定“對于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據以都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都嬰兒都婦女。”由此可見,監外執行是指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因其具有法律規定的某種特殊情況,而依法將其放在監獄外不執行的制度。根據有關法規規定,有嚴重慢性疾病,長期醫治無效的;年齡在60歲以上,身體有疾病,已經失去危害社會的可能的;身體殘疾、失去勞動能力的。但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14條規定對于適用保外就醫可能以社會危害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在我國,監外執行有兩種情況一是人民法院在判決前,發現被告人具有法定的監外執行的條件,在判決時候直接決定監外執行;二是監獄在執行過程中,發現在監內服刑的罪犯具有監外執行法定的條件的,報請監獄管理機關批準監外執行。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214條
[2]《刑事訴訟法》 第214條
三、監視居住期間是否可以出境
監視居住,是刑事強制措施之一,在監視居住期間,犯罪嫌疑人是不能辦理簽證出國旅游的,否則,辦案單位可以變更強制措施,將犯罪嫌疑人收監。 法律依據《出入境法》規定 法定不準出境的五種情形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認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民事案件不能離境的;
3、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勞動教養的;
5、國務院有關主管機關認為出境后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四、監視居住期間可否出境?
監視居住,是刑事強制措施之一,在監視居住期間,犯罪嫌疑人是不能辦理簽證出國旅游的,否則,辦案單位可以變更強制措施,將犯罪嫌疑人收監。法律依據《出入境法》規定 法定不準出境的五種情形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認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民事案件不能離境的;
3、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勞動教養的;
5、國務院有關主管機關認為出境后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五、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有什么區別?
放行偷越國(邊)填人員罪,是指邊防、海關等國家工作人員,對明知是偷越國(邊)境的人員,予以放行的行為。那么區分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怎么判,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海關或邊防的正常活動。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海關是進境出境的監督管理機關,海關人員有權查閱進境出境人員的證件。人員出境入境時,應向邊防檢查站出示證件,邊防檢查站人員對未持有護照等出入境證件、持無效出入境證件、持偽造、涂改、冒用的出入境證件或拒絕交付出入境證件的人員有權不予放行,這是邊防、海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權力,也是其必須履行的職責。如果海關、邊防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對明知是偷越國(邊)境的人員私自放行,則構成了犯罪。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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