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法分期付款強制執行 行政處罰申請強制執行期限是多長時間啊?
一、行政處罰法分期付款強制執行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工傷超過一年還能做鑒定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現行法律法規并未對公司勞動能力鑒定作時效性規定,只是規定了工傷認定的時效為一年。工傷職工已經在法定時限內進行了工傷認定,現傷情穩定,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能力初次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2、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3、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聽律網網相關律師,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為你解決問題。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二、被強制執行,申請中止繳納行政罰款嗎
1、行政機關對違法行為當事人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能隨意中止執行。
2、如果當事人申請中止執行的,行政機關應當對當事人的申請理由和事實進行審查。一是審查其所述理由是否屬實,應要求當事人舉證,證明其所說的理由屬實二是要審查其提出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定中止的條件。只有事實屬實,且理由符合法定情形的,才可決定終止執行行政處罰決定。而且,中止期屆滿,應繼續執行。
三、行政處罰申請強制執行期限是多長時間啊?
專業分析
行政強制執行申請期限
根據《行政強制法》第五十三條和第五十四條的規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書送達十日后當事人仍未履行義務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自當事人申請行政救濟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在三個月內,依照本法規定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引用法規
[1]《行政強制法》 第五十三條和第五十四條
四、行政處罰后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時效是怎么去規定的,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具體行政行為,應當自被執行人的法定起訴期限之日起180日內提出。逾期申請的,除有正當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受理強制執行申請后,應在10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要求被執行人在執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內履行裁決書上確定的義務,如果被執行人超過執行通知上指定的時間仍然不履行,法院就開始強制執行措施。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的,行政機關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者由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
引用法規
[1]《行政訴訟法》 第九十五條
五、行政處罰如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專業分析行政處罰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需要滿足以下條件和提供以下材料
一、條件有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前,應當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書送達十日后當事人仍未履行義務的,行政機關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對象是不動產的,向不動產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強制執行申請書;
(二)行政決定書及作出決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
(三)當事人的意見及行政機關催告情況;
(四)申請強制執行標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三條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五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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