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哪些債務屬于共同債務?
一、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哪些債務屬于共同債務?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因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雙方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因贍養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各自接受父母分家析產的財產,確定是夫妻共同財產的,因此而分的的債務,應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取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同時因繼承分的的債務也應為夫妻共同債務,但是立遺囑人或贈與人在遺囑中指明確定由繼承人或受贈人承擔的債務,為個人債務,不能作為共同債務認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從事經營,其生產經營的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另一方也分享,由此而產生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貴各自所有,第三人不知道該約定的,所欠第三人債務應屬共同債務。此外,夫妻共同債務還包括為成年子女致人損害的賠償費,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所欠的債務,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借款所負債務,也是為夫妻共同債務。總之,只要一方或雙方為共同生活負債,同時所負債務也是用于共同生活的,不論是以一方還是雙方名義負債,也不論是一方之情還是雙方知情,都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二、本文將回答夫妻關系中的訴訟期間打的借條是否算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
訴訟期間打的借條是否屬于夫妻間的共同債務,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判斷,如果是雙方共同認可或者是用于夫妻間的共同生活,那么就是屬于夫妻間的共同債務,需要進行分割。如果不是,那么就屬于個人債務。
三、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看具體情況。
共同債務認定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四、夫妻共同債務是否適用于共同訴訟?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以上就是強奸罪判刑多久的回答(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以上是強奸罪判多久的回答
五、法院執行夫妻共同財產,能執行夫妻共同努力債務嗎
您好!關于“法院執行夫妻共同財產,能執行夫妻共同債務嗎”的回復如下1、法院強制執行程序中,要嚴格按照生效法律文書(判決書、調解書)來進行,不能隨意追加夫妻另一方為被執行人。追加債務責任人是訴訟階段處理的問題,執行階段,法院不受理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的申請。
2、如法院執行過程中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僅有夫妻一方為債務人的,法院只能對財產采取查封、凍結的措施,不能直接采取拍賣、劃撥等措施予以處分。綜上,法院執行中以判決書上的主體為被執行人,不能追加被執行人的配偶為被執行人。申請人如有證據證明該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可以向法院提起債務確認之訴,經法院判決后,與前訴合并執行。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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