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駁回行政訴訟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行政訴訟在哪些情形下,法院會在立案之后,裁定駁回起訴?
1.不符合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
2.超過法定起訴期限且無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情形的;
3.錯列被告且拒絕變更的;
4.未按照法律規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為訴訟行為的;
5.未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的;
6.重復起訴的;
7.撤回起訴后無正當理由再行起訴的;
8.行政行為對其合法權益明顯不產生實際影響的;
9.訴訟標的已為生效裁判或者調解書所羈束的;
10.其他不符合法定起訴條件的情形
二、行政訴訟中的刑事上訴狀可以撤銷嗎,如果駁回起訴
根據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適用法律、程序三方面,寫不服一審判決的理由。沒有看到你的案件材料,無法明確回答。以下是一個案件的上訴狀,僅供參考。民事上訴狀上訴人ⅹⅹ地址ⅹⅹ縣ⅹⅹ鎮聯系電話被上訴人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出生,ⅹⅹ族,住ⅹⅹ省ⅹⅹ縣ⅹⅹ鎮上訴人對ⅹⅹ縣人民法院ⅹⅹ初字第ⅹⅹ號民事判決書不服,提起上訴。上訴請求1、請求撤銷ⅹⅹ初字第ⅹⅹ號民事判決書;
2、判決駁回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事實及理由(一)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的審查判斷和采信均存在明顯錯誤。本案的客觀事實ⅹⅹ(二)原判決適用法律有誤。本案雙方屬于ⅹⅹ法律關系,應當適用ⅹⅹ法律法規。綜上所述,原判決認定事情不清,適用法律有誤,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查清事實,撤銷一審判決,維護上訴人合法權益。此致ⅹⅹ中級人民法院上訴人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如果想書寫行政訴訟中駁回起訴的刑事上訴狀 ,上面的可以了解參考。
三、行政訴訟再審申請被駁回的怎么辦,規定是什么
法律咨詢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一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或者檢察建議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法院基于抗訴或者檢察建議作出再審判決、裁定后,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一十七條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七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七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