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再審申請被駁回的怎么辦,規定是什么
一、行政訴訟再審申請被駁回的怎么辦
法律咨詢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一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或者檢察建議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法院基于抗訴或者檢察建議作出再審判決、裁定后,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一十七條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七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七條
二、法院在行政訴訟中裁定駁回起訴的情形有哪些?
1.不符合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
2.超過法定起訴期限且無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情形的;
3.錯列被告且拒絕變更的;
4.未按照法律規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為訴訟行為的;
5.未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的;
6.重復起訴的;
7.撤回起訴后無正當理由再行起訴的;
8.行政行為對其合法權益明顯不產生實際影響的;
9.訴訟標的已為生效裁判或者調解書所羈束的;
10.其他不符合法定起訴條件的情形
三、行政訴訟一審判決不服上訴需要提供新的證據嗎
行政訴訟對一審判決不服,提起上訴的,可以提供新的證據?!缎姓V訟法》第八十五條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發生法律效力。第八十六條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也可以不開庭審理。綜合上面所說的,行政判決不服的那么對于案件的當事人是可以結合實際的情況提起上訴,但上訴之后會多久審結這個是沒有具體的規定,只要上訴的材料準備齊全,而且所存在的證據也合理合法的,那么法院就會以最快的時間進行判決
引用法規
[1]《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2]《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六條
四、行政訴訟駁回起訴是否可以退訴訟費?
可以退回。依據訴訟費繳納辦法第八條第二款之規定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不繳納受理費。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八條,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1.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3.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4.行政賠償案件。
引用法規
[1]《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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