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立案到開庭時間是多久,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一、民事立案到開庭時間法律上的詳細規定
民事訴訟案件從立案到開庭所需要的時間沒有明確的規定,適用于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訴訟案件,大概需要三個月的時間,若適用于普通程序審理此案件,需要六個月的時間才能下達判決書。
二、打官司多長時間下判決書,開庭時間是什么時候
關于“打官司多長時間下判決書,開庭時間是什么時候”的相關解答如下法院判決書多久會下達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開庭后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審結期限,是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間不應計算在內。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的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民事訴訟法》第161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一、20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件,審理期限為20日。二、1個月,
1.5個月即
1+
0.
5=
1.5個月審限為1個月至遲不得超過1.5個月的案件
1、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刑事公訴案件、
2、被告人被羈押的3、第一審刑事自訴案件和第二審刑事公訴、
4、刑事自訴案件的期限為一個月。三、3個月或3.5個月,延長2個月
1(
1.
5)+
2=
3(
3.
5)個月審限為1個月經院長批準可以延長2個月的案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審理期限,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2個月。四、4個月或4.5個月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審理期限可以再延長一個月;五、5個月或者5.5個月即是
1(
1.
5)+
2+
1+
1=
5(
5.
5)個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訴、刑事抗訴案件,經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審理期限可以再延長一個月。六、9個月即
6+
3=9個月6個月,延長3個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被告人未被羈押的第一審刑事自訴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如果以上沒有解決您的問題,歡迎到聽律網網咨詢,為您提供專業的律師服務。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149條
[1]《民事訴訟法》 第161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六條
三、法院立案后多久能開庭,法院開庭的一般流程
你好,對于您提出的法院立案多久開庭的問題,我的回答如下,希望能幫助到你首先,應該保證所留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法院通知能夠及時告知你們。其次,法院立案后,會將法律文書送達被告,如你起訴時,所留被告地址不夠詳細,或找不到被告,該案將會被中止。還有,法院立案后,送達被告法律文書,一般情況下會給被告一個月的舉證期限。也就說,從立案到審判至少需要一個月時間。最后,建議委托律師或親自到法院問詢案件辦理情況。
四、行政官司立案后多久時間開庭
根據《民法典》第69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規定的存續期間屆滿或者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二)法人的權力機構決議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登記證書,被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生效時間是2021年1月1日)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69條
五、行政案件在立案后多長時間開庭
您好,關于“行政案件在立案后多長時間開庭”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行政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行政案件的期限是從立案之日起3個月。人民法院第一審期限為3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高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行政訴訟法》及其解釋僅僅規定了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有關材料,并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但實際中完全會出現管轄權異議、舉證中止等情況,另外就算沒有任何特殊情形出現,最終開庭審理日期還要有法院進行確定,一般法院不至于無故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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