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執行后行政機關不再執行的條件
一、"中止執行后行政機關不再執行的條件"中止判決后行政機關不執行的條件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行政機關執行中止的條件是什么?
洗錢罪的上游犯罪是指產生洗錢罪的犯罪所得(指上游犯罪行為所直接產生的非法財產性利益包括違法、犯罪所得資金、違法、犯罪所得財物)及其收益的各種犯罪行為。洗錢罪的上游犯罪包括以下7種罪1、毒品犯罪;
2、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
3、恐怖活動犯罪;
4、走私犯罪;
5、貪污賄賂犯罪;
6、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7、金融詐騙犯罪。
三、法院強制執行后仍不執行怎么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的規定,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所以,強制執行以后,當事人仍不履行的,具備以上條件,人民法院可以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四、行政強制執行可以申請執行嗎?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薄 ∶袷抡{解書是人民法院常用的重要的司法應用文之一,具有法律效力。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根據自愿和合法的原則,在查清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通過調解促使當事人達成協議而制作的法律文書。它與民事判決書一樣,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以上是對調解執行申請書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問題的解答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七條
五、強制執行和解后,法院不執行怎么辦?
【法律意見】在最高院要求兩到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的大背景下,相信不會有任何一家法院故意拖延執行。你所謂的“拖著不處理“無非幾種情形
1)正在財產查控階段,法院不方便聯系當事雙方;
2)當事人確無財產,又下落不明,尚在終本規定要求的三個月內,法院暫時無需聯系申請人。執行法官手上都有幾十上百的執行案件,論想結案的心情法官比申請人更迫切,但法官也不可能只辦一件案子,或者讓明明無財產的被執行人變出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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