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強制執行遲交金 行政處罰強制執行公告需要送達嗎,有沒有規定?
一、行政處罰強制執行遲交金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我國違約責任的形態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預期違約。即在合同履行期限到來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行為2、不履行。即完全不履行,指當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義務的違約情形。從不履行的原因看,既可能是當事人雖然能夠履行但是拒絕履行,也可能是當事人不能履行債務。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或拒絕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債務人的違約責任。
3、遲延履行。即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而未履行債務。包括債務人遲延履行和債權人遲延履行。債務人遲延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屆滿,或者在合同未定履行期限時,在債權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屆滿,債務人未履行債務。債權人遲延履行表現為債權人對于債務人的履行應當接受而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即遲延接受履行。
4、不適當履行。即指雖有履行但履行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違約情形。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給付兩種情形。瑕疵履行是指一般所謂的履行質量不合格的違約情形。加害給付,是指債務人因交付的標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財產損害的行為。
二、行政行政處罰是否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申請人是公民的,申請執行生效的行政判決,行政裁定書,行政賠償判決書和行政賠償調解書的期限為1年,申請人是行政機關,法人或其它組織的為180日.申請執行的期限從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間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沒有規定履行期限的,從該法律文書送達當事人之日起計算.逾期申請的,除有正當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以上就是對于行政處罰申請強制執行的程序有哪些的解答
三、行政處罰強制執行公告需要送達嗎?行政處罰強制執行力公告是否需要送達人?
行政處罰強制執行公告需要送達的。如果是在日常生活中,我國的公民、組織等違反了我國的行政法律法規的,此時我國的行政機關是可以根據具體的違法行為,對違法行為主體作出行政處罰的,并且在必要的條件下,也是可以強制執行的。
四、行政處罰能申請強制執行么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個工作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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