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的訴訟時效是多久?工傷訴訟時效應如何計算?
一、工傷的訴訟時效是什么時候,工傷訴訟時薪是怎樣計算
工傷的訴訟時效是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界定。
引用法規
[1]《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第二十七條
二、工傷出院后的工傷認定時間
出院后三個月,可做傷殘鑒定。首先進行工傷鑒定。(一)治(醫)療費。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 (四)康復治療費。(五)輔助器具費。 (六)停工留薪期工資。 (七)生活護理費。(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九)傷殘津貼。 (十)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十一)喪葬補助金。(十二)供養親屬撫恤金。 (十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以上就是對工傷出院后多長時間做工傷鑒定規定是什么的解釋。三、打零工一天受傷算工傷嗎新打零工作一天受傷是否算工傷者
打零工因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屬于正式工作的范疇,因此,在此期間所受到的意外傷害的,不能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四、工傷申請時有時間限制嗎,工傷認定的申請時間有
關于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間限制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二、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并在1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申請工傷認定的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從業人員所在單位,同時告知勞動能力鑒定的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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