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是什么,法律上如何認定?
一、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是如何的,法律上如何認定?
律師解答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主要包括當事人,合同標的以及數量。合同的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等八個方面的條款。
根據2021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規定,合同的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訂立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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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二、如何認定合同成立?
認定合同成立要求當事人在自愿和真實的基礎上達成合同,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訂立合同時其標的和合法,合同訂立的形式符合法律規定的規范要求。
三、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哪些方式,是否存在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法律規定必須采取特定形式訂立合同的,未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能成立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四、承包合同解除民法典如何規定?
因不可抗力不能達到目的。合同解除的情形有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約定解除一般是當事人之間協商雙方達成合意則可以解除合同。 而法定解除則是滿足法定情形,比如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等等情況。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五、合同成立是否需要采取書面形式?
如果法律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否則合同無效。有效合同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訂立合同時,當事人雙方都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3、合同的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未依法律規定采取書面形式的,違反了第三條規定,因此屬于無效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六、事業編制合同如何解除,有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解除事業編制合同的方式是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事業編制合同;
2、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事業編制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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