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到期后如何處理?有哪些相關規定
一、承包合同到期后怎么辦?承包合同的到期期限和相關規定
承包合同到期后承包人可以與村委會協商、重新簽訂承包協議。重新發包時以發包時具有本集體成員資格的人員為限平均分配,由村集體提交村民大會討論決定確定分配方案。
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如何處理,應遵守哪些法律規定?
專業分析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到期的,如果想繼續承包土地的,則可以辦理延期,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可以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按照相應的法律規定延長。
申請延期后由村集體重新發包,并與承包人簽訂承包合同。重新發包時,由村集體確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會討論決定。
法律依據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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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條
三、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如何處理?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到期后,由村集體重新發包,并與承包人簽訂承包合同。重新發包時,由村集體確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會討論決定。原則上,以發包時具有本集體成員資格的人員為限來平均分配。上述一系列國家政策和法律規定,都明確規定了農村土地承包期限。既不論是在第一輪承包還是在第二輪承包過程中,如果未達到國家政策和法律所規定的30年承包期限的,都應當延長至30年。而這種延長是在第一輪或第二輪承包期限的基礎上延長的,而并非是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屆滿后,重新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或者另行發包。2005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七條明確規定“承包合同約定或者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證書記載的承包期限短于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期限,承包方請求延長的,應予支持。。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
引用法規
[1]《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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