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轉包工程是否違法,有法律規定嗎?
一、非法轉包工程是否違法,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
非法轉包工程違法。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建筑工程項目的承包通過嚴格的招標投標進行,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將其承包的工程建設任務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屬于違法。
法律依據
《建筑法》第二十八條
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建筑法》第六十七條
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承包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引用法規
[1]《建筑法》 第二十八條
[1]《建筑法》 第六十七條
二、工程項目轉讓是不是違法
1、工程項目轉讓違法。我國法律規定,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向他人轉讓。
2、法律依據《招投標法》
第四十八條 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向他人轉讓。中標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經招標人同意,可以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標人應當就分包項目向招標人負責,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引用法規
[1]《招投標法》 第四十八條
三、電力工程項目轉包違法嗎
違法。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轉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將其承包的工程建設任務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轉讓人退出現場承包關系,受讓人成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
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
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條
四、請問一下工程承包方轉包工程是否違法
違法,建設工程合同承包人應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完成工程,不得將自身承包的項目轉包或肢解分包給他人,承包人違反規定訂立的轉包合同無效。根據我國《建筑法》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八條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二十八條
五、工程承包方轉包工程是否違法
違法,建設工程合同承包人應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完成工程,不得將自身承包的項目轉包或肢解分包給他人,承包人違反規定訂立的轉包合同無效。根據我國《建筑法》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八條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二十八條
六、建筑工程轉包是否違法
由于轉包容易使不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者進行工程建設,以致造成工程質量低下、建設市場混亂,所以我國法律、行政法規均作了禁止轉包的規定。
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從而將此兩類行為定性為違反行政法禁止性規定的行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791條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79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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