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等級鑒定有哪些標準
一、你好請問交通事故的傷殘等級鑒定有哪些標準
司法鑒定人的鑒定結論影響著案件的審理結果,關系著當事人尤其是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必須需要相應的規范進行約束,這樣不僅可以保證司法公開透明,而且更可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應當依下列順序遵守和采用該專業領域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1、國家標準和技術規范;《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
2002)屬于國家強制實施的標準和技術規范。
2、司法鑒定主管部門、司法鑒定行業組織或者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
3、該專業領域多數專家認可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
二、交通事故傷殘等級有哪些?
交通事故傷殘等級有一級到十級,各有不同的標準。交通事故傷殘評定必須等傷者康復后才可以評定的。交通事故傷殘傷殘鑒定是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評價確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的過程。無論通何種委托方式,傷者都要提供相關材料來進行證明傷殘的情況。
三、交通事故鑒定的傷殘等級
交通事故傷殘等級鑒定的原則
一、客觀評定原則。
二、比照評定原則。
三、分別評定原則。
四、排除原傷病原則。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九條
四、交通事故傷殘等級由誰來評定,有哪些規定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中當事人的傷殘等級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鑒定機構可以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托,也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托。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由具有資質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