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是有償合同嗎?法律上有具體規定。
一、租賃合同是否屬有償合同,法律上具體規定
租賃合同一般是有償合同,租賃合同是雙方當事人之間通過協商一致的方式簽訂的,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價款,此時就是可以認定為有償合同的,如果是無償的使用他人的房屋的,一般是通過設立居住權的方式。
二、租賃合同中未寫明群租有法律效力嗎,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律師解答租賃合同未寫群租,沒有法定無效情形并且符合下列條件的有效
1、合同主體符合規定;
2、不屬于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房屋;
3、房屋租賃合同的合法;
4、進行過登記備案。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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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三、租賃合同違約,民法典有什么規定,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租賃合同違約應當按照以下情況處理1、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
2、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3、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請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條
[2]《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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