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效力有哪些規定,具體是哪些?
一、合同解除的效力具體有,規定是什么
合同解除的效力有1、合同關系消滅;
2、合同雙方產生新的權利義務關系,如針對權益受到侵害的部分賠償損失或采取修理、更換、重作、減價、支付違約金的其他補救措施;
3、一方與第三人之間產生權利義務關系。
二、合同無效如何解除?合同無效的解除方法
律師解答無效的合同不需要解除,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確認合同無效。
根據法律規定,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
1、合同一方或雙方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2、合同是雙方當事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簽訂的;
3、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的,但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合同無效的除外;
4、合同違背公序良俗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條
三、無效合同還能解除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無效合同是違反合同法律行為的一種表現形式,其行為本身就是無效的。因而,所訂立的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是無效合同,既然是無效的合同那么就沒有法律效力,解除不解除都是一樣的效果,不必解除。無效合同自始是沒有效力,不受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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