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財產遭受侵犯的處理方法與規定
一、私人財產受到了侵犯的如何處理,規定是什么
私人財產受到了侵犯可以去法院起訴,請求法院保護自己的權益。被侵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但是請求法院保護自己權益的時候需要注意訴訟時效。
二、財產保全的不當使用,如何維權
被申請人對于申請人所申請的錯誤的訴前財產保全,可以向其要求賠償損失,并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解除財產保全?!睹袷略V訟法》規定,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條
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五條
三、發生人身損害后當事人該怎么維權,具體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專業分析當事人在發生人身損害事故時,由于首先想到的是治療,對往往會忽略證據的收集和保管,遺失或者疏忽獲得賠償的主要證據,導致日后因為缺乏證據而無法獲得應得的賠償,為了在身體收到傷害的同時,能夠獲得最大的經濟補償,受害人要注意
1、受傷后,及時到正規醫院就醫,切勿私自處理,以免后患無窮;
2、保留治療中的各類費用支出的憑證,包括醫療費、藥品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護理費等);
3、出院時別忘了要求醫生開具醫院證明一要證明病情,二要建議休息x個月。如果病情嚴重或出院后不能自由活動、需要他人照顧的,可以要求醫生出具建議臥床休息或需要護理x個月的證明。
4、如果傷勢較嚴重或受傷后大量出血,可以要求醫生在病歷及診斷證明書中寫明加強營養,以助恢復。這是獲得營養費的重要證據。
5、出院以后切記至少每個月去復診一次,復診時如果需要休息,一定要要求醫生出具建議休息一個月的證明,因為門診的建休證明最長只能開一個月。如果醫生只同意給你開建休半個月的證明,半個月后你要繼續去復診并要求開建休半個月的證明,在誤工時間上一定要證明是持續的。這是以后要求賠償誤工費的唯一依據。
6、如果你是外地來城市務工的人員或雖是但在城市生活多年,要找到你受傷前一至兩年的暫住證,這將是能獲得按城鎮標準賠償的重要依據。
7、如果受傷比較嚴重,可能構成殘疾的,在治療結束后,一定要做傷殘鑒定,這是獲得金以及繼續治療費的依據。
8、發生傷害后,為免法定的賠償數額被少算,建議及時向律師咨詢相關賠償,切忌直接與人協商解決。
【溫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問題,細節、證據不同,答案也會不同,建議咨詢律師,獲得專業解答!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