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無效需要賠償嗎?2023規定是什么?
一、合同無效一般需要賠償嗎?,2023規定是什么
合同無效需要賠償的,可以返還原物、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法律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條
二、無效合同受訴訟時效限制么,規定是什么
無效合同不受訴訟時效限制。訴訟時效只適用于請求權中的債權請求權,不適用于支配權、形成權、抗辯權。確認合同的無效屬于間接形成權,不適應訴訟時效的相關規定。
三、試用期解除合同是否有補償,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因用人單位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則可能有經濟補償金,具體要看單位是基于什么理由解除勞動合同。此時,單位需要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的),并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本人。四、修改后的解除合同的法律標準是什么?
律師解答解除合同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是自解除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條規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自解除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不行使,或者經對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條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自解除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不行使,或者經對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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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四條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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