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約定不明怎么辦?有規定嗎?
一、合同約定不明確怎么辦?
合同約定不明確的,可以由雙方當事人之間協商補充,如果雙方當事人之間就合同約定不明的問題無法達成補充協議的,合同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就約定不明的問題作出解釋以及補充。
二、《合同約定采用仲裁解決糾紛的,還能起訴嗎,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當事人選擇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有以書面方式明確約定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因此,雙方若約定了有效的仲裁條款,就不能再通過訴訟方式解決。此外,還有一種情況是,合同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沒有聲明有仲裁協議,合同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未對人民法院受理該案提出異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可以繼續審理。
【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26條,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未對人民法院受理該案提出異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
引用法規
[1]《仲裁法》 第26條
三、合同無效的處理和法律規定
合同無效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雙方產生糾紛的,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條
四、合同保密協議條款如何表達,有沒有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合同保密協議條款可以表達下列
1、商業秘密所包含的;
2、保密期限和范圍;
3、有償保密的約定保密費用;
4、違反保密約定的責任;
5、因違反保密條款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訂立合同。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五、合同糾紛調解的法律規定
1、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當事人發生合同糾紛,可以向糾紛當事人所在地或者糾紛發生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2、行政調解。主要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居中對合同當事人的糾紛進行調解。
3、法院調解。法院調解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對合同當事人的糾紛進行調解。
六、合同無效需要法院宣告嗎?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合同無效是需要法院宣告的,但是并不是必須要經過法院的認定。如果一方當事人是將需要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來認定雙方當事人所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狀態的話,這是屬于一種合法的權益,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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