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需滿足哪些條件,法律是否有規定
一、合同生效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合同生效需滿足以下條件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4合同具備法律規定的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
二、法律規定有效合法合同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有效合法合同需要具備以下四個要件第一個要件是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都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第二個要件是合同是雙方當事人之間真實的意思表示;第三個要件是合同中不存在違法以及違背公序良俗的情形;第四個要件是合同的標的確定。
三、滿足哪些法定條件的,可以解除合同,怎么規定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但不是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必須是由于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才能解除合同。(二)與主要債務履行相關又可分為兩種情況
1.預期違約。指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2.遲延履行。指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三)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指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四)不定期合同。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五)在不歸屬雙方過錯的情況下,因情勢變更致使繼續履行合同有失公平的,當事人也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只是此時當事人并不當然擁有解除權,必須提請法院或仲裁機構裁決才能解除合同,決定權在法院或仲裁機構;且必須先協商,協商不能才能提出。
(六)雙方協商一致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四、合同的有效要件,法律規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合同的有效要件有
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
2、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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