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的認定,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一、合同效力的認定,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合同效力是法律賦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產生的約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為四大類,即有效合同,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銷合同。有效合同應當具備以下三個實質要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二、法律關于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的規定
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屬于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一半屬于可變更或撤銷的合同,但是如果還損害了國家利益,則屬于無效合同。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4、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6、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是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7、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是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法律規定無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這個問題可以參考上述的回答,希望能幫到您。上述如果沒有解決您的問題,可以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提供專業法律解答。
三、民法典規定合同效力的構成要件是什么,有沒有法律依據
首先訂立合同的當事人必須具備行為能力,其次合同的必須是當事人真實意愿的表達,最后合同不能夠違反相關的法律規定。只有這樣的合同才是合法有效的合同,違背任意一條規定,都是屬于無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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