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前面加字是否構成侵權?法律依據是什么?
一、商標前面加字是否侵權?法律依據是什么?
商標前面加字不一定屬于侵權,具體是否侵權,與加字的行為是否滿足了商標侵權的構成要件有關。若是單位、公民想要證明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商標權,需要拿出相應的證據,對于無法舉證的,需要自行承擔舉證不能的后果。
二、商標權侵權構成要件是什么,有沒有法律依據
專業分析商標侵權的具體構成要件一般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未經注冊商標權利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即構成侵權,這種構成要件簡單主要分解為
1、未經同意;
2、商品或服務相同;
3、商標相同。
第二種就是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構成侵權,構成要件分解為
1、未經注冊商標權利人許可;
2、商品或服務相同或類似;
3、商標相同或類似;
4、容易導致混淆。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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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三、使用商標時,不在同一類別上使用商標是否構成侵權?
無效宣告不在同一類別上使用商標是有構成侵權的可能性,對于無效宣告的商標是不可以再使用,一般商標會被無效宣告的情形有注冊商標有明顯瑕疵,或者是存在惡意注冊,再者就是以不正當的手段進行注冊。
四、產品描述中帶有別家商標算侵權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屬于商標侵權行為的。商標侵權是一種性質非常惡劣的行為,如果在自己商品的描述中將別人的商標進行了體現的也是屬于構成了侵權行為的,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或者是其他的賠償等。
五、商標侵權更名后還侵權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一、商標侵權更名后還侵權嗎?是侵權行為,被認定商標侵權,企業變更商標是必須的,至于侵權對別的企業造成的損失自然要賠償。注冊商標的侵權賠償是可按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如果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都難以確定的,可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來合理確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二、怎么認定侵犯商標權的行為?1、確定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是認定商標侵權的基本依據。判斷商標侵權行為能否認定或稱是否構成所考慮的一切因素都是圍繞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來進行的。顯然,從這條規定看,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只限于核準注冊的商標和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該范圍由兩個方面因素來確定,一是核準注冊的商標;二是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的結合,構成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也就為認定商標權侵權行為確定了與被控侵權對象進行比較的標準,以便得出是否構成侵權的結論。
2、確定被控侵權的具體對象。被控侵權對象的確定由兩個方面的因素所決定一是被控侵權的商標。二是被控侵權的商標所使用的商品。確定被控侵權具體對象的意義,在于確定和固化被控侵權行為的載體,為下一步與商標權的保護范圍的比對打下堅實基礎。它與確定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同樣重要,它是認定商標侵權行為的另一比較對象。
3、將被控侵權對象與注冊商標和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進行比較,認定被控侵權的商標與注冊商標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品與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屬于同一種類或者相類似。侵權商標更名之后依然是侵權的行為,認定商標侵權行為之前,要明確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要搜集對方侵權的證據,需要有侵權的行為存在,還要有損害的后果發生,這兩者之間要存在必然的因果關系,除此之外,侵權者在主觀方面必須存在過錯行為。
商標侵權更名后還侵權嗎?
商標專用權,是指商標所有人依法對其注冊商標所享有的專有權利。那么,什么是商標專用權呢?商標專用權如何取得呢?請下文了解。 經國家商標局依法核準注冊的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注冊商標專用權是一種排他性的獨占權,即法律賦予商標注冊人擁有在核定的商品上壟斷使用該注冊商標的權利,并有權禁止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而且不論該使用行為是故意還是過失,都構成對他人商標專用權的侵犯。
1注冊商標專用權包括以下方面 ①獨占權;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排他性的獨占權利,其他任何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不得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②禁止權對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擅自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行為,商標注冊人有權予以制止。即商標注冊人有權禁止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也就是《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屬商標侵權行為”。而且不論該行為是故意還是過失,都構成對他人商標專用權的侵犯; ③使用權;商標注冊人有權在其注冊商標核定的類別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該商標在相關的商業活動中使用該商標。即只有商標注冊人才能將其注冊商標用于核定的商品上,如用于核定商品的包裝、廣告、商品目錄、說明書、發貨單等,并且這種使用不會擔心任何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風險,即使其注冊商標與他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的商標近似,也不構成商標侵權,更無需承擔侵權責任。因為他是經國家商標局核準注冊,并且是在《商標注冊證》上核定的類別的商品上使用; ④處置權;由于注冊商標專用權屬于私權,并具有財產權性質,所以商標注冊人有處置權。并由處置權衍生出“許可使用權”、“轉讓權”、“投資權”、“質押權”等。 ⑤許可使用權利;商標注冊有權依照法律規定,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形式,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 ⑥轉讓權;商標注冊人有權通過法定程序將其注冊商標有償或無償轉讓給他人; ⑦投資權;商標注冊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依照法定程序將其注冊商標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投資; ⑧設立質押權;商標注冊人有權在經營活動中以其注冊商標設立質押; ⑨收益權;由于注冊商標具有財產權的性質,所以注冊商標權利人可以通過“許可使用”、“轉讓”、“投資”等獲得收益; 另外,商標作為無形財產具有財產權的性質,因而可以依照財產繼承順序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2如何取得注冊商標專用權。 前面已講到,《商標法》第三條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因此,注冊商標專用權是經國家商標局依法定程序核準注冊取得。即只有獲得《商標注冊證》后,才表明注冊人所申請的商標核定商品上享有專用權。也就是說,商標專用權必須通過國家商標局依法定程序注冊取得,其保護依據是建立避免混淆的基礎上,即商標專用權的保護是以兩商標是否產生混淆作為評價的標準。應當說保護商標注冊人的專用權避免商標混淆是商標法的立法宗旨。 以上是成都合同糾紛律師整理的關于商標專用權的相關法律常識,希望能為大家提供幫助。如果你對商標專用權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瀏覽本網站的其他相關知識。
引用法規
[1]《商標法》 第五十二條
[1]《商標法》 第三條
六、商標侵權證據收集的規定是什么,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1、權屬證據。該當事人是該權利的擁有者目的在于證明商標權的歸屬。
2、侵權證據。證明被告實施了或正在實施被控侵權行為。例如,被告的促銷宣傳材料、被告的產品樣品或照片、被告的產品銷售合同等等。
3、損害賠償證據。在商標侵權之訴中,原告要求被告賠償,應當提交有關賠償數額的計算方法。侵犯商標權的賠償數額計算方法有三種
1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可以根據侵權商品銷售量與該商品單位利潤乘積計算;
2該商品單位利潤無法查明的,按照注冊商標商品的單位利潤計算;
3人民法院在確定賠償數額時,主要考慮侵權行為的性質、期間、范圍后果,商標的聲譽制止侵權行為的合理開支等因素綜合確定。
4、有關侵權人情況的證據。該類證據主要證明侵權人確切的名稱、地址、企業性質、注冊資金、人員數、經營范圍等情況。商標侵權即商標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侵權人通常需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明知或應知是侵權的行為人還要承擔賠償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商標權人可以向侵權者要求損害賠償。要求損害賠償的金額可以是商標權人所受的損失。但商標權人要提供證據,證明因對方的侵權行為,自己商標產品的銷售量減少,或銷售價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費用或少收入的費用等損失。要求損害賠償的金額還可以是不低于商標權人與第三人的商標許可證貿易的商標許可費。為此,商標權人要提供已經生效履行的與第三人的商標許可證協議。承擔賠償的責任行為是要承擔賠償的責任的,侵權人通常需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明知或應知是侵權的行為人還要承擔賠償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我國《刑法》有專門針對知識產權犯罪的規定。
商標侵權證據收集的規定是什么?
一、馳名商標保護年限為多少年?馳名商標保護年限為十年。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相關公眾包括與使用商標所標示的某類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消費者,生產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其他經營者以及經銷渠道中所涉及的銷售者和相關人員等。普通商標只能在獲準注冊的商品或服務類別上受到法律的保護,享有商標專用權;而馳名商標與其獨創性和顯著性而獲得不同程度的跨類保護;我國《商標法》第39條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二、馳名商標認定應當考慮的因素有哪些?
(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
(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三、可以作為證明商標馳名的證據材料有哪些?
(一)證明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知曉程度的有關材料;
(二)證明該商標使用持續時間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使用、注冊的歷史和范圍的有關材料;
(三)證明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的有關材料,包括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的方式、地域范圍、宣傳媒體的種類以及廣告投放量等有關材料;
(四)證明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記錄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曾在中國或者其他國家和地區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有關材料;
(五)證明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據材料,包括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產量、銷售量、銷售收入、利稅、銷售區域等有關材料。綜合上面所說的,商標只要注冊成功之后那么就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但對于保護的時間也是有限制性,而且最長的年限也只有十年,如果超過了此期限沒有選擇續展,那么將不會再受到法律保護,即使他人使用此商標,那么也是不能以侵權的名譽向法院起訴。
引用法規
[1]《商標法》 第3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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