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侵權,接觸加相似可以要求賠償嗎?法律規定是什么?
一、著作權侵權接觸加相似可以要求賠償嗎,法律規定是什么
著作權侵權接觸加相似是可以要求賠償的,一般侵權人是需要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如果難以進行計算的,那么是可以按照違法所得來進行賠償,這都是有法律規定的。
二、侵犯著作權可以公訴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侵犯著作權屬于公訴案件,可以由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一般的侵權行為屬于民事案件,按照民事程序進行處理就行,情節嚴重的會構成侵犯著作權罪,此時是刑事案件,需要按照刑事程序審理。
三、侵犯著作權的構成要件,法律有哪些規定?
法律分析侵犯著作權的構成要件有
1、侵權客體必須為著作權所保護的范圍;
2、行為人主觀上為故意,客觀上實施了擅自發表、出租、歪曲、篡改或剽竊等行為;
3、具有損害結果,造成了相應損失;
4、損害結果與前述侵權行為具有因果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竊他人作品的;(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五十二條
四、侵權糾紛能約定管轄嗎,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法律分析
侵權糾紛是可以約定管轄的,但只能約定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因侵權行為造成糾紛的,雙方協商處理糾紛時,可以協議中約定管轄權,但只能約定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八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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