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定解除的原因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一、合同法定解除的原因有哪些?
合同法定解除的原因有合同預期違約;合同發生不可抗力致使目的不能實現;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的時間內仍未履行;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合同解除和中止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法定解除的條件是什么?
合同在生活中很常見,一般來說,合同是不能隨意更改或者解除的,合同有一個很大的特點就是意思自治,滿足條件的話,任何一方都有權利解除合同。那么大家知道合同解除和中止的法律后果嗎?北京德和衡(成都)律師事務所陶江南律師解析。
一、合同解除的種類合同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為。合同一旦簽約,具有國家法律保護。合同解除分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兩種情況。解除是合同之債終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種法律制度。在適用情勢變更原則時,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實在困難,
三、單方解除合同的后果法律如何規定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單方面解除合同需要承擔恢復原狀的責任,若是出現無法恢復原狀的情況,可以采取其他補救措施,也可以按照對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單方面解除合同屬于違約行為,需要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四、合同解除的法律規定
1、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五、合同法定解除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在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前,當事人一方行使法定解除權消滅合同關系的行為。(一)因不可抗力產生法定解除權。
(二)因預期違約產生的法定解除權。
(三)因遲延履行產生的法定解除權。
(四)其它違約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五)因行使不安抗辯權產生的法定解除權。
(六)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