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的種類有哪些,法律有規定嗎?
一、合同效力的種類有哪些,有沒有法律規定
合同效力的種類有有效合同、無效合同、可撤銷合同、效力待定合同。訂立合同時行為人需要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二、無效合同的種類是什么?有什么法律后果?如何認定它們?
一方通過欺詐的方式或者是脅迫的方式所訂立的合同,合同的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這些都是屬于無效的合同。無效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部分無效,那么其他有效部分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力。
三、無效合同的種類,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1、無效合同的種類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無效的合同;以及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等。其法律后果是當事人因該合同而取得的財產要予以返還或者折價賠償,有過錯的還需承擔賠償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四、無效合同有哪些種類,其法律后果如何
法律分析
無效合同的種類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無效的合同;以及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等。其法律后果是當事人因該合同而取得的財產要予以返還或者折價賠償,有過錯的還需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條
五、民法典規定合同效力的構成要件是什么,有沒有法律依據
首先訂立合同的當事人必須具備行為能力,其次合同的必須是當事人真實意愿的表達,最后合同不能夠違反相關的法律規定。只有這樣的合同才是合法有效的合同,違背任意一條規定,都是屬于無效的合同。
六、合同無效后的處理方法
合同無效后的處理方式1、返還財產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被確認為無效或者被撤銷以后,對已經交付給對方的財產,享有返還財產的請求權,對方當事人對于已經接受的財產負有返還財產的義務。
2、折價補償是在因無效合同所取得的對方當事人人的財產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時,按照所取得的財產的價值進行折算,以金錢的方式對對方當事人進行補償的責任形式。
3、賠償損失,是當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雙方的過錯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還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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