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合同可以個人簽訂嗎?相關規定有哪些?
一、居間合同能和個人簽訂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律師解答
居間合同能和個人簽訂,但要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但是,可以按照約定請求委托人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條
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
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二條
二、分公司沒有成立能簽合同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分公司還沒有成立,不能簽合同,不能從事貿易活動,分公司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不能單獨的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成立之后,可以以總公司的名義進行經營,也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貿易活動。
三、分公司簽訂合同需要授權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一般來說,如果分公司需要簽訂合同的話是需要授權的,是需要這個總公司授權的,因為這個分公司是沒有法人的,是無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如果是沒有經過總公司的授權就簽訂的話該合同是無效的。
四、分公司可以作為合同簽約主體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分公司可以簽訂合同,具備法律效力,雖然分公司不具備法人的資格,不能單獨的承擔民事責任,但是分公司也有營業執照,可以對外簽訂合同,并且這樣的合同對于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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