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終止的規定,合同解除和終止有什么不同?
一、合同終止的規定,合同解除和終止有什么不同
合同解除與合同終止的區別主要是1、合同解除是合同終止的一種形式,合同終止有多種形式,包括履行完畢終止、合同解除終止、混同終止等。合同解除必然導致合同終止,但合同終止不全是因為合同解除導致的。
2、而合同終止僅使合同關系發生將來消滅的效力,就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所以不能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后果;
而合同解除使合同關系發生既往消滅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對已履行的合同將產生恢復原狀的后果。
再次,權利專屬不同。合同終止權為非專屬權,可隨債權或債務一同移轉第三人;而解除權為專屬于債權人的權利,除可隨同債權債務概括移轉外,不得因單純的債權讓與或債務承擔而移轉給第三人。
二、合同終止的情形有哪些,合同終止的情況包括哪些?
合同終止,是指因發生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使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消滅,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合同當事人雙方在合同關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實的出現,使合同確立的權利義務關系消滅的法律名詞。合同終止的情形主要有1、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債務相互抵銷;
4、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5、債權人免除債務;
6、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7、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終止的法律規定
下列情況下合同會終止當事人主體資格消滅的;當事人已經全面履行的;發生情勢變化當事人協商終止的;合同標的物提存的;合同債務債權混同的;合同債務債權抵銷的;法院判決或者仲裁裁決終止合同的。
四、合同法中合同終止的規定有哪些?
1合同的終止,又稱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或者合同的消滅,是指合同關系在客觀上不復存在,合同權利和合同義務歸于消滅的法律現象。
2合同法中合同終止之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原因大致有三類一是基于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而終止,例如免除、合意解除等;二是基于合同目的的不能實現或者已經實現而消滅,例如履行不能、清償、混同等;三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而消滅,例如我國解放初期以法律規定的方式廢除勞動人民所欠地主的債務。
3在司法實踐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終止區別于合同的轉移以及合同的中止。首先,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不同于合同的轉移。合同的終止,是指合同的客觀上不復存在,它已經不須再履行或者無法再履行;而合同的轉移只是合同主體的變化,它仍然須履行,而且應當繼續履行。所以,合同的轉移并不導致合同的權利義務的終止。其次,合同的終止也不同于合同的中止。合同的中止是指合同的效力因某種原因的發生而暫時停止,而合同的終止為合同效力的完全終結。
五、合同終止的情形有哪些,合同終止情況有哪些?
合同終止,是指因發生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使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消滅,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合同當事人雙方在合同關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實的出現,使合同確立的權利義務關系消滅的法律名詞。合同終止的情形主要有1、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債務相互抵銷;
4、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5、債權人免除債務;
6、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7、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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