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的法律效力要約的有效要件是什么,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一、要約的有效要件是什么,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要約的有效要件是主體應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以及在客觀方面應當有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要約的應當具體確定并且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二、要約的有效要件是什么呢,法律有哪些規定
要約有效的要件有四個(一)要約是特定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
(二)要約必須向要約人希望與之締結合同的相對人發出。
(三)要約必須具有締約目的并表明經承諾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四)要約的必須具備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條件。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條,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條
三、要約的有效要件具體是什么,法律有哪些規定
當事人所發出的要約若有效的,則其構成要件應當包括有要約人應是具有締約能力的特定人;要約的須具體、確定;要約具有締結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約人受其約束;要約應以明示方式發出。
四、要約有效成立的要件是哪些,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要約有效成立的要件是要約人是特定人;要約人意思表示真實;要約必須包括將來可能訂立合同的主要的;要約人向其希望與之締結合同的受要約人發出。
五、合同要約的生效要件,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合同要約的生效要件有要約的必須具體確定;要約必須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圖;要約必須送達受要約人;要約必須是由要約人向希望與之締結合同的受要約人發出。
六、要約概念和要件是什么,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要約是指一方當事人以締結合同為目的,向對方當事人提出合同條件,希望對方當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要件為要約人應是具有締約能力的特定人,要約的須具體、確定,要約具有締結合同的目的,要約必須發給要約人希望與其訂立合同的受要約人,應以明示方式發出,必須送達于受要約人。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條
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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