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合同是有名合同嗎 簽訂合同與貸款合同可以不是同一人嗎
一、貸款合同是否有名?
貸款合同是經(jīng)濟合同的一種形式。即貸款方將貨幣交付借款方使用,借款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按期將一定數(shù)額的貨幣及其利息返還給貸款方,確定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經(jīng)濟生活習慣上按其類型已確定了一定名稱的合同,又稱典型合同。
所以,貸款合同不是有名合同。
二、沒履行合同要求而打錢的合同是否生效?
新型網(wǎng)絡詐騙表現(xiàn)形式為詐騙分子以虛假貸款為詐騙手段,要求受害者事先支付所謂的“提現(xiàn)費”、“包裝費”、“工本費”、“會員費”、“驗資費”、“保險費”、“押金”、“保證金”、“認證金”、“流水金”、“預付款”、“解凍金”、“印花稅”、“公證費”、“手續(xù)費”、“支票激活金”等各種費用,實施系列詐騙。
三、簽訂合同與貸款合同可以不是同一人嗎
一、依據(jù)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房屋買賣合同是由貸款人簽訂的,貸款人要與房屋買賣合同的購買者一致。二、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形式和】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shù)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不動產(chǎn)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三十八條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根據(jù)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chǎn)權屬證書;
(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
(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協(xié)議;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六)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七)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動產(chǎn)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jīng)備案的買賣合同。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1]《不動產(chǎn)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三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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