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組織致人重傷罪的構成條件和法律規定
一、利用邪教組織致人重傷罪的界定和法律適用
利用邪教組織致人重傷的條件構成,一般是通過迷信來蒙騙他人,導致他人受傷。我國對于邪教組織是嚴厲進行打擊的。成立這一類組織會對普通民眾的生活以及社會秩序以及心理健康造成非常嚴重的危害。
二、利用邪教組織致人重傷罪的追究責任,法律規定
構成利用邪教組織致人重傷罪追究犯罪人的責任包括,需要處以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如果情節嚴重的情況,需要處以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等。
三、利用邪教組織致人重傷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利用邪教組織致人重傷罪的構成要件是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管理秩序。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邪教組織蒙騙其成員或者其他人實施絕食、自殘、自虐等行為,或者阻止病人進行正常治療,導致死亡結果發生的行為。主體為一般主體,即任何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觀方面是過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
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蒙騙他人,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條
四、什么是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罪的要件?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罪的構成要件主要包括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保守秘密制度;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持有屬于國家機密的文件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說明來源與用途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條
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屬于國家絕密、機密的文件、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說明來源與用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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