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授權分公司執行合同,法律上具體規定是什么?
一、總公司簽訂合同授權分公司執行可以嗎總公司簽訂契約授權分公司操作
總公司簽訂的合同,可以委托給分公司進行執行,是符合法律規定的,雖然分公司不具備單獨的法人資格,但是也需要進行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合同,也可以由總公司授權分公司簽訂合同。
二、分公司沒有成立能簽合同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分公司還沒有成立,不能簽合同,不能從事貿易活動,分公司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不能單獨的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成立之后,可以以總公司的名義進行經營,也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貿易活動。
三、分公司可以作為合同簽約主體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分公司可以簽訂合同,具備法律效力,雖然分公司不具備法人的資格,不能單獨的承擔民事責任,但是分公司也有營業執照,可以對外簽訂合同,并且這樣的合同對于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四、分公司簽訂合同需要授權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一般來說,如果分公司需要簽訂合同的話是需要授權的,是需要這個總公司授權的,因為這個分公司是沒有法人的,是無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如果是沒有經過總公司的授權就簽訂的話該合同是無效的。
五、勞動合同能和分公司簽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1.分公司依法登記,取得營業執照的,具有用工權,可以作為“用人單位”,直接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2.分公司沒有依法登記,且沒有取得營業執照的,不具有用工權,不能直接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此時需要有總公司的授權,才可以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即“用人單位”是總公司,而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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