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哪些情形下,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很多種1、員工有犯罪行為,被追究違約責任的。
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3、員工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4、員工與其他公司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單位通知后人不改正的。
5、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法定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7、企業發生嚴重經營困難,需要裁員的。
二、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可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嗎
用人單位首先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可以細分為二類,分別是用人單位可以即時解除的以及用人單位需要提前30天通知的類型。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么,具體是怎樣的呢。用人單位首先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可以細分為二類,分別是用人單位可以即時解除的以及用人單位需要提前30天通知的類型。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在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不通知就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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