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不破租賃,承租人再出租給其他人合法嗎?
一、買賣不破租賃承租人又租給其他人合法嗎?
買賣不破租賃承租人又租給其他人是不合法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承租人與房主簽訂合同后,應當嚴格遵照執行,如果沒有與房主溝通而私自轉租給其他人的,房主可以追究違約責任,并立即解除合同。
二、租賃不與買賣相混淆,買受人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1、買受人的權利主要有
1、有權要求得到已支付價金的房屋的所有權。
2、買受人有權要求得到符合合同所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房屋。
3、買受人有權要求按約定的時間和方法交付房屋。
2、買受人的義務主要有
1、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交付價金、這是買受人最基本的義務。價金的交付應根據合同的約定,實行分期付款或一次性付款,如果合同沒有規定的應一次性交付。
2、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法接收房屋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后,買受人應及時會同出賣人到房屋管理部門登記,辦理過戶手續,交納契稅、領取房產證,并實際接收房屋。
三、買賣不破租賃有哪些例外情況,有哪些相關規定
買賣不破租賃的例外情況有1、動產租賃的限制適用;
2、在不動產抵押權之上設定租賃關系的限制適用;
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動產之上設定租賃關系的限制適用;
4、破產財產處理過程中的限制適用。
四、法律上所說的買賣不破租賃的例外情況有哪些?
法律上所說買賣不破租賃的例外情況有動產租賃限制的適用;還有不動產在抵押權之上所設立的租賃關系;而且還有法院對房子進行查封之上所設立的租賃關系或者是不動產在破產時期所存在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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