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對方無力支付,法院會執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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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制執行對方沒錢,法院會強制執行嗎
法院強制執行對方沒錢的話法院會中止執行,待被執行人有能力時,再恢復執行;如果被執行人永遠無履行義務的可能,法院會終結執行,執行程序即告結束。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復執行。二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二、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找不到人怎么辦?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后在法院強制執行期間找不到被執行人,法院可以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如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法院可以公告送達執行通知。逾期被申請執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決,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凍結、處分被執行人的財產;如果無財產可供執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費、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以促使被執行人自覺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無法執行的,則可由法院裁定中止執行,等以后發現了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財產后,可隨時再恢復執行。
三、法院強制執行不給錢怎么辦?
你好,你所問的如果強制執行后執行法院不給錢怎么辦,其實強制執行后仍然拿不到錢的,可以由采取其它執行措施,包括錄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等。如果被執行人確實無履行能力的,可法院暫時中止執行,等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隨時恢復執行。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五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五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六條
四、法院對被執行人怎么辦?是否有法律規定?法院對執行人怎么做,有無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
法院會對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進行查封、扣押、劃撥等。
對于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如果一方拒絕履行的,則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如果被執行人依然拒絕履行并且出現法定情形,則還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被限制消費。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四十五條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五條
五、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方不給錢怎么辦?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你好,你所問的如果強制執行后執行法院不給錢怎么辦,其實強制執行后仍然拿不到錢的,可以由采取其它執行措施,包括錄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等。如果被執行人確實無履行能力的,可法院暫時中止執行,等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隨時恢復執行。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五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點擊“咨詢我”在線咨詢,律師為您解決法律問題。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五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六條
六、沒有法院執行,被執行人怎么辦?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被執行人找不到怎么辦法院執行的時候,如果找不到被執行人的,仍可由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凍結、處分被執行人的財產如果無財產可供執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費、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以促使被執行人自覺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無法執行的,則可由法院暫時中止執行,等以后發現了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財產后,可隨時再恢復執行。什么是被執行人被執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訴期滿后,或終審判決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在法院對于一民事訴訟判決原告勝訴后,被告在賠償問題上的法定時間內未完成判決書上所規定的賠償金額而被法院強制執行賠償,則稱該被告為本次強制執行的被執行人。被執行人和失信被執行人的區別區別在于失信二字被執行人通過法院判決,需要承擔對應執行義務的人員,進入執行程序時,都可以稱為被執行人。而失信被執行人,則是在被執行人基礎上,通過手段使法院無法執行,使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而被執行人實際上是有能力執行的。如惡意隱匿、轉移財產,采取玩消失等手段,拒不執行甚至采取暴力抗法的手段阻撓執行等。失信被執行人會被法院納入征信系統,全國聯網,未來對此人的信譽系統都產生巨大影響,包括無法信貸,無法辦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費等。而被執行人,在被執行完畢后,就和一般人相同了,并無上述失信人員要承擔的失信后果。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聽律網網相關律師,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為你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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