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法律】要約能否成立的主要條件和法律依據
一、要約能否成立的主要條件有哪些,法律依據是什么?
要約能夠成立的主要條件是要約必須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要約的必須具體的確定和要約必須向要約人希望與之簽訂合同的受要約的人發出。要約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對要約人和受約人具有約束力。
二、沒有明確約定的情形下合同期限怎么算,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沒有明確約定的情形下合同期限按照法律規定或者是交易規定計算,而對于有明確約定的情形,合同的期限直接由約定的“終止日期-起始日期”,當然,也有可能雙方約定的期限是無效的。
三、法律規定合同無效要件有哪些,該如何規定的新合同無效的法律規定
法律規定合同無效要件有主體要件。也就是主體不適格所簽訂的合同,按照《民法典》當中的規定,將會被認定為無效,必屬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簽訂的合同。還有就是行為使人通過虛假的意思表示所簽訂的合同也是無效的。
四、公司是否允許自行成立清算組?公司自行成立破產清算組的具體規定
法律允許公司自行成立清算組,屬于有限公司的,可以由股東成立,屬于股份公司的,可以由董事確定的人員組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清算期間,公司仍然具有法人的資格。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