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權和名譽權都屬于人身權嗎,法律規定是什么
一、信用權和名譽權都屬于人身權嗎,法律規定是什么
信用權和名譽權都屬于人身權,人身權除了名譽權還有信用權之外,海包括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榮譽權,隱私權等,都屬于人身權的范疇,人身權包括人格權還有身份權。
二、屬于名譽權的權利主體
名譽權的主體包括公民和法人。名譽權是具體人格權,在人格權中,只有少數權利的主體包括公民和法人,名譽權是其中之一。例如,物質性人格權是公民所獨有,肖像權、自由權、隱私權、貞操權、婚姻自主權等,都為公民所獨有,這些人格權都不能為法人所享有。(一)名譽權可分為公民的名譽權和法人的名譽權,公民的名譽權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在何新聞報道、書刊雜志在對真人真事進行報道、評論、傳播時都不得與事實不符,而影響公民原有的社會評價。
2、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誹謗的方法,損害他人的名譽。
3、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實.陷害他人 敗壞他人名譽。(二)法人的名譽權與公民的名譽權相比,由于其不具有如公民一般的情感,所以其有所狹窄,主要包括任何新聞報道、書刊雜志在對法人進行報道評論時,必須真實,與事實相符。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實,散布與法人真實狀況不符的消息,敗壞其名譽。
三、名譽權侵權的構成要件法條
專業分析
名譽權是指公民、法人對其在社會生活中所獲得的社會評價,即自己的名譽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權利。認定行為是否構成名譽侵權須在主客觀方面具備以下要件
(一)行為人客觀上存在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并為第三人知悉。只有在行為人所實施的侮辱(體現為以不當的言詞評價、貶低和毀損相對人的人格,不涉及“事實”的真實性問題)、誹謗(體現為披露、散布虛假事實)、披露其隱私權(體現為披露、散布法律所保護的他人私生活信息)等行為影響到社會公眾對受害人的評價時,才能構成對名譽權的侵害。作為認定毀損名譽的依據,侵權人僅僅只針對被侵權人,而未傳播給第三人,并不構成法律上的公開,行為只有公開進行,向第三人散布,才能表明侵權人的行為已經產生了社會影響,被侵權人的名譽受到損害。
(二)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從法理上講,對于公眾人物提起的名譽侵權之訴,在主觀過錯方面的考察,應當以行為人是否具有實際惡意為標準,沒有實際惡意的行為,即使確實損害了公眾人物的名譽,也不應認定為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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