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成都公積金異地轉入辦理流程和辦理條件
一、成都公積金異地轉入辦理流程和辦理條件是如何規定的
辦理流程(一)申請受理
1.職工申請。
2.審核受理。
(二)信息與資金轉出
1.核對職工身份信息;
2.依據當地規定審核是否符合轉出條件。
審核通過的,外地公積金中心為職工《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賬戶信息表》(附表
4),上傳至平臺,傳遞至成都公積金中心,同時將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資金劃轉至成都公積金中心。
審核未通過的,將原因通過平臺反饋至成都公積金中心,由成都公積金中心告知職工。
(三)信息接收與資金轉入
1.審核入賬。
成都公積金中心將《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賬戶信息表》與轉入資金進行核對。核對一致的,將轉入資金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并通知職工入賬情況。核對不一致或職工對轉入資金有疑義的,成都公積金中心向外地公積金中心了解情況,外地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疑義負責解答,并通過平臺反饋信息,協商辦理。
2.信息傳遞。
成都公積金中心將轉移接續業務辦結信息通過平臺反饋至外地公積金中心。
辦理條件
職工在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成都公積金中心)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繳存住房公積金后,可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將在外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本地。
二、成都公積金異地轉入辦理費用和辦理流程
辦理費用不收費
辦理流程
(一)申請受理
1.職工申請。
2.審核受理。
(二)信息與資金轉出
1.核對職工身份信息;
2.依據當地規定審核是否符合轉出條件。
審核通過的,外地公積金中心為職工《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賬戶信息表》(附表
4),上傳至平臺,傳遞至成都公積金中心,同時將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資金劃轉至成都公積金中心。
審核未通過的,將原因通過平臺反饋至成都公積金中心,由成都公積金中心告知職工。
(三)信息接收與資金轉入
1.審核入賬。
成都公積金中心將《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賬戶信息表》與轉入資金進行核對。核對一致的,將轉入資金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并通知職工入賬情況。核對不一致或職工對轉入資金有疑義的,成都公積金中心向外地公積金中心了解情況,外地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疑義負責解答,并通過平臺反饋信息,協商辦理。
2.信息傳遞。
成都公積金中心將轉移接續業務辦結信息通過平臺反饋至外地公積金中心。
三、公積金異地轉入的辦理指南
需要持身份證、購房合同、異地貸款使用證明等資料前往申請貸款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資料提交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會對資料進行審核,確認它們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繳存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會對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并建立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資料審核通過之后,申請貸款的公積金中心就會辦理貸款手續,并且發放貸款。需要按時償還貸款,并且繳存城市的公積金管理中心也會協同貸款的公積金中心督促還款。
四、成都公積金異地轉入辦理條件和辦理資料是什么
1、辦理條件
職工在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成都公積金中心)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繳存住房公積金后,可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將在外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本地。
2、辦理資料
職工向成都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以下簡稱分中心、各管理部)提出異地轉移接續申請,應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
2、《成都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附表1)一式兩份;
3、其它用以核實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情況的材料。
3、同一單位多名職工同時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的,可委托單位經辦人代為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1、《成都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委托書》(附表2);
2、《成都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
3、職工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4、單位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5、其它用以核實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情況的材料。
五、成都公積金內部轉移辦理流程和辦理條件是什麼?
辦理流程1、職工應將轉入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證號、個人客戶號、新單位繳存銀行的準確信息提供給轉出單位公積金經辦部門,由轉出單位協助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
2、轉出單位領取下列表格并按照規定填報。
《成都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公積金歸集表1
5)一式五聯
領取方式:由于表15作為記賬憑證,只能到成都公積金中心(或管理部)服務大廳領取,不能進行網上下載和復印。
3、轉出單位提交申報資料。
辦理條件
1.按照規定在成都繳存住房公積金;
2.原單位應自職工工作調動或者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直接到繳存銀行辦理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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