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價款未約定,一方不支付應怎么辦?
一、沒有約定合同的價款,一方不支付價款的話應該要怎么辦?
沒有約定合同的價款,一方不支付價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也可以依據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仲裁協議包括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書面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者糾紛發生后達成的請求仲裁的協議。
二、合同價款未約定,一方不支付價款的怎么辦
沒有約定合同的價款,一方不支付價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也可以依據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仲裁協議包括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書面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者糾紛發生后達成的請求仲裁的協議。
三、買賣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合同的價款,應當如何解決?
買賣合同的當事人沒有約定合同的價款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按上述方式都無法確定價款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四、合同需要約定價款嗎規定是什么
合同需要約定價款,具體可由雙方協定。合同成立的一般包括標的和當事人的真實信息、價款、履行期限、地點、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式、合同生效條款、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合同的變更與轉讓以及其他禁止條款等。
五、買賣合同價款無法確定怎么辦,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買賣合同價款無法確定的,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政府價格調整時,按照交付時的價格計價。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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