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傷殘陪護費證據應當怎樣向法院提供
一、交通傷殘陪護費證據應當怎樣向法院提供
1、交通傷殘陪護費證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法院提供,一般護理費的證據包括護理人員的收入、護理時間、護理人數的證據,如果沒有收入證明的,可以參考當地的同等級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二、交通傷殘陪護費證據怎樣向法院提供
因交通而傷殘的受害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法院提供陪護費的證據,一般護理費的證據包括護理人員的收入、護理時間、護理人數的證據,如果沒有收入證明的,可以參考當地的同等級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三、證明交通事故護理費需要提供什么證據
證明交通事故護理費要以下證據1、護理日期證明,護理日期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2、收入證明,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單位出具因為交通事故因護理減少收入的證明,沒有的,可以參考同行的收入。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四、我想請教一下交通事故傷殘老人撫養費應該怎樣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五、交通事故傷者出院后需要交護理費嗎
對于交通事故傷者出院后需要交護理費嗎這個問題,解答如下護理費是護理受害人而發生的費用?!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1條規定“交通事故出院后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按照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的意見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護理費的計算公式所需賠償的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理同等級別的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人數×護理天數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聽律網網相關律師,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為你解決問題。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1條
六、交通事故出院后,護理費怎么算?
護理費是護理受害人而發生的費用?!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1條規定“交通事故出院后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按照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的意見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護理費的計算公式所需賠償的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理同等級別的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人數×護理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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