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他人需要證據嗎,法律上的解決辦法是什么?

一、舉報他人需要證據嗎?法律上的解決辦法是什么?
需要的,沒有事實根據和證據是不能舉報的,屬于捏造事實。一切可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只要是違法犯罪的證據及相關線索都可以作為舉報材料。證據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鑒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二、個人債務委托他人追討合法嗎?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個人債務如果是以合法的方式委托他人追討合法,雖然受托人與欠債人之間并不存在債權債務關系;但受托人持有債權人的委托書,說明其持有的借條等債權憑證有合法的來源。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條,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條,委托人可以特別委托受托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處理一切事務。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條
[1]《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條
三、構成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一般會怎么判
1、犯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雖然為瀆職類犯罪,但是犯罪主體可以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也可以是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四、哪些情形的,屬行政訴訟法規定的“違反法律、法規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行政訴訟法的“違反法律、法規規定”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三)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四)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當事人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三)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四)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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