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責任認定期限是多長時間,法律有哪些規定?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期限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應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按下列時限作出輕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節復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須報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按上述規定分別延長5日、
15日、20日。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六條,當事人對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有異議,申請重新檢驗、鑒定的,應當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原辦案單位應當重新委托檢驗、鑒定。
檢驗報告、鑒定意見不具有本規定第五十五條第一款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由原辦案單位作出不準予重新檢驗、鑒定的決定,并在作出決定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檢驗、鑒定事項,重新檢驗、鑒定以一次為限。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六條
[2]《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五條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多長時間出,有規定期限嗎
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一般是10天之內出具,如果需要檢驗的,時間會加長。
2、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并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當事人。
三、交通事故中,事故責任的認定期限是多長時間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因此,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多久出來?是根據具體交通案件來確定時間的,一般不會超過十天。 以上是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期限是多長時間的回答。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七條
四、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期限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期限是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第六十四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
[2]《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四條
[3]《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五條
五、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規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期限是多久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期限是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第六十四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法律問題,聽律網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
[2]《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四條
[3]《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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