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誤導簽了合同,合同能被解除嗎,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一、中介誤導簽了合同,合同能被解除嗎,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中介誤導簽了合同,能解約。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變更合同;如果無法協商一致或者不想協商解決的,誤解方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申請撤銷合同。
在法律規定中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
二、合同終止后能解除嗎,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合同終止后一般不能解除。解除主要針對已經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終止后,雙方當事人關于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已經取消,合同自動解除其權利義務終止,不再具有約束力。
三、未通知對方可以解除合同嗎?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一、未通知對方可以解除合同嗎?未通知對方也是可以解除合同的;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提起訴訟主張解除合同的,法院確認該主張的,合同自起訴狀副本到達對方時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條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主張的,合同自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時解除。二、哪些情形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的、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條件,包括自然災害、戰爭、社會異常事件等。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主要債務即次要債務的對稱,是指根據合同的約定,當事人應當承擔債務的大部分或者對債權人權利有重要或根本性影響的部分。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內仍未履行的。遲延履行是指債務人無正當理由,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屆滿,仍未履行合同債務;或對于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債務人在債權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如果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條款對當事人權利義務至關重要,一方有違約行為將嚴重影響到當事人訂立合同所期望的經濟利益時,當事人可以不經過催告程序而直接單方解除合同。比如季節性、時效性強的標的物遲延交貨,則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五)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3.喪失商業信譽;
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可以終止履行。終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終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六)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綜合上面所說的,解除合同一般是必須要與對方協商,只要確定清楚了之后才能解除雙方的合同關系,如果未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就需要向法院起訴解決,同時需要有合法的證據材料,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可以依法的受到保護。
未通知對方可以解除合同嗎?
眾所周知,雙方當事人簽訂合同后,如果一方違約滿足了解除合同的條件時,另一方是可以解除合同的,這個時候,解除合同的一方往往會請律師發一封律師函給對方,告知其準備解除合同。下面,合同糾紛律師為大家帶來了一篇解除合同律師函范本,供大家。一、解除合同律師函怎么寫下面是以解除合同律師函范本,相關僅供參考。解除合同律師函致____律師事務所接受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公司)的全權委托,現致函予您鑒于您同__公司于 年 月 日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您購買了__,根據《合同》第11條的規定,“買受人逾期超過60天不辦理入住手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按總房款的5%收取違約金并扣除該房產的相關債務及費用。”__ 公司已向您發出辦理房屋入住手續書面通知,現您已逾期超過60天,未辦理入住手續,依據我國《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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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生效)第563條的規定,特此函告__公司同您的《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__公司將按總房款的5%收取違約金并扣除該房產的相關債務及費用,所付房款如不足扣除,__公司將保留向您追索相應款項的權利,并由您承擔相關責任。如有疑問,請同律師接洽。__律師事務所__律師年 月 日二、解除合同要注意什么《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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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生效)第五百六十二條 【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條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第五百六十四條 【解除權行使期限】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自解除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不行使,或者經對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以上是為大家帶來的關于解除合同的相關知識,供大家,我們要知道,一般情況下合同是不可以隨便解除的,要想解除合同就必須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行。要是你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來電咨詢我們合同糾紛律師網站的專業律師。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條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條
[1]《合同》 第11條
[1]《民法典》 第563條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2]《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3]《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四條
四、合同解除能要違約金嗎,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律師解答
合同解除的,當事人不一定能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如果對方當事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對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
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違約,合同是因不可抗力等因素解除的,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此外,合同解除后,對于尚未履行的,應終止履行。如果已經履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履行的情況和合同性質,請求恢復原狀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可以請求對方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條
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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