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中被告的確定有法律依據嗎?
一、如何確定交通事故中的被告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中的被告通常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當事人,比如這方提起民事訴訟,那么另一方就是被告,另一方提起訴訟,那么這方通常就是被告。但是可以將對方的保險公司作為共同被告一起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二、交通事故私了后怎么報案,法律如何規定的
交通事故中,若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的,則可以進行私了出現以下情況,不能私了
1.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的。
2.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3.機動車駕駛人飲酒的。
4.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5.車輛單方發生交通事故的。
6.事故車輛未投保交強險的。
7.載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及毒害性、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車輛。
三、交通事故報警會立案嗎,法律如何規定的?
1、單方有條件報警而未報警,導致事故原因無法查清的,承擔全部責任雙方都有這種行為的,共同承擔責任,一般就是同等責任。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四、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綜合上面所說的,交通肇事罪的構成一般是針對于在駕駛的過程中違反了我國的交通法所造成的后果,對于此行為的承擔主體一般是負有刑事責任年齡的人,而對于未成年人不會承擔刑事責任同樣也不會構成犯罪,但對于民事賠償都會由會由監護人全部承擔。
五、交通肇事致一人重傷會犯交通肇事罪嗎?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一般情況下交通肇事致一人重傷是不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但是如果致一人重傷且負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就構成交通肇事罪(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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