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抵押生效要件!

一、動產抵押的生效要件
如果要向他人借錢的話,一般是需要提供擔保的。動產抵押就是一種擔保方式,是需要雙方當事人簽訂動產抵押合同的。如果是不動產抵押的話,是需要辦理登記才會生效的。那么動產抵押的生效要件有哪些,動產抵押有哪些生效要件?
二、抵押合同成立的必備條件和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抵押合同的成立的要件
1、主體適格。當事人必須符合法律要求,在主體資格上不存在瑕疵;
2、意思表示真實。外部表明意欲發生一定私法上法律效果之意思的行為;
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4、標的確定與可能。合同標的應具有確定性、可能性。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條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范圍。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條
三、未成年人簽署抵押合同生效嗎,有哪些相關規定?未成年人簽署法律規定生效的抵押合同,有哪些規
16至18周歲依靠自己的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簽署抵押合同生效。未成年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有限,屬于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簽署抵押合同,16至18周歲依靠自己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可以獨立簽署抵押合同。
四、不動產抵押留置的法律效力有哪些,有什么規定
1、已經設立抵押的房屋能否進行租賃呢抵押權與出租權是房屋所有權人的權利,房屋所有權人將已抵押房屋出租的,租賃合同有效,但租賃權不能對抗抵押權。
2、“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后,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抵押人對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抵押人已書面告知承租人對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的損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擔。”可見,后成立的承租權對先設立的抵押權無對抗力,抵押權人實現權利時可以不考慮租賃事實的存在,租賃關系對于受讓人無約束力。同時應當注意,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有效,由于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致使承租人不能行使承租權的,承租人可以據此主張違約請求權。雙方當事人有約定的除外。
五、抵押權生效要件是什么,法律上如何認定
律師解答以不動產抵押的,抵押權生效要件是簽訂有效抵押合同并辦理抵押登記;以動產抵押的,抵押權生效要件是成立有效的抵押合同。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條規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四百零三條規定,以動產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條
以動產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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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條
[2]《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3]《民法典》 第四百零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三條
六、抵押合同包括擔保合同嗎?新抵押與擔保合同的法律地位和適用
抵押合同不包括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抵押合同是債務人不移轉對標的物的占有作為債權擔保與債權人達成的協議,擔保合同是有一定的擔保人作保證或利用一定的財產作抵押而簽訂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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