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死人后,如何處理,法律規定如何?
一、開車撞死人后,如何處理和法律的規定
開車撞死人后,首先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然后需要撥打急救電話以及報警電話等待交警出警處理。如果搶救傷員導致了位置變動的,應當標明變動情況。
交警處理過程中如果需要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進行專業性較強的檢驗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
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二、撞死人如何處罰?法律法規是否有明確規定?
法律分析
撞死人若是違反了交通運輸法規,構成犯罪的,處罰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是行為人沒有違反交通運輸法規的,則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只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即可。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第十五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四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
三、故意傷人,輕傷,如何處理,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故意傷人致人輕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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