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給小孩撫養費是多少?

一、離婚給小孩撫養費是多少,給小孩多少撫養費,離婚
確定撫養費數額時,雙方可先行協商,若能協商一致的,可以按照雙方協商的結果來確定。如果雙方就撫養費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法院會參考子女的實際需要、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確定。一般來說,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并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二、離婚后小孩撫養費多少錢?
根據法律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夫妻離婚15歲小孩撫養費按比例給
1、撫養費是工資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2、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3、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4、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四、夫妻離婚15歲小孩撫養費一般給多少
(一)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二)離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
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1、確定。
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3、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五、離婚孩子撫養費多少錢,一歲多孩子撫養費用多少知識
你好,針對離婚孩子撫養費多少錢這個問題,一般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六、離婚時小孩撫養費50萬,離婚后小孩撫養費用如何計算。
你好!關于離婚時小孩撫養費法律是有相關規定的哦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 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子女的撫養費標準具體數額如何確定 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延伸補充撫養費的支付方式在撫養費的數目確定后,涉及到一個如何履行的問題在司法實踐中,往往采用以下兩種方式一、一次性給付對于這種給付的方式,雖然有人認為應謹慎使用,但目前因人們經濟收入有顯著的增加,工作調動甚為頻繁,也考慮到法院的執行效率;在法院判決離婚涉及子女撫養費的,往往大多都采用這種方式。而且這種方式被大部份當事人所接受。二、定期給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給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給付,以物折抵往往適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給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歲為底線,即具體數目是按月或年的撫養費的數額乘以將子女撫養至十八周歲為止,計算總數一次性給付完畢。子女撫養費發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變動性,在父母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及社會實際生活水平發生變化時,可以提起要求增加、減少或免除撫養費;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事由包括
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維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學等,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如果上述理由發生以后,不撫養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費用,由撫養一方承擔,顯然不太公平。當然,無論生活費、教育費都應從實際出發,對于涉及數目較大的,必須由雙方協商確定,否則將由決定的一方個人承擔。現在較為突出的是擇校費。如農村孩子送到貴族學校學習。一次性要交五萬、十萬元,都應由雙方協商費用如何承擔。至于減少與免除子女撫育費,主要是針對供養人的給付能力降低和經濟收入減少;或子女雖未滿18周歲但已有勞動收入,能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維持自己的生活所需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實踐中,按月支付較多,所以撫養費的變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絕大多數。從上面可知,未實際撫養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會直接影響到子女撫養費的計算標準。【法律條文】:《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7、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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