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該如何分割?

一、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如何分割
我國的夫妻財產制度實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則上不考慮各方對財產貢獻的大小或收入的有無及高低,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協議分割,只要雙方自愿即可,堅持自愿原則,沒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這也是男女平等原則的體現。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中還應體現1、照顧婦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則
2、有利于生產和生活的原則
3、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
4、尊重當事人意愿,財產約定優先于法定的原則。
二、婚前房產未過年限轉化為共同財產,離婚時能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根據法律規定,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個人財產,將永遠是個人財產。
在離婚的時候,一方不得參與對另外一方個人財產的分配。
但是,雙方之間約定的婚前房產即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協議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但是將婚前個人財產轉為夫妻共同財產,僅有協議還不足以,還應當辦理房屋不動產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三、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類型,如何分割?
一是應該要均等分割,一般會根據夫妻雙方在婚姻生活當中實際上的需求和其財產的來源進行合理劃分,屬于其中一方的個人專用的東西,仍然歸個人所有。二是夫妻是分居兩地管理或者使用其共同財產的話,在分割的時候應該歸各自管理和使用的一方所有,如果兩方財產懸殊太大的話,可以由獲得更多財產的一方拿出與差額相當的財產,來補償另外一方。三是已經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還沒有共同生活到一起的,在婚前按照相關習俗給付了一定數額的彩禮,或者是因為給彩禮造成了給付方在生活上遇到困難的,在離婚時財產分割的時候,可以提出請求讓對方將彩禮退還出來。四是夫妻之間其中一方將其共同財產拿出來與其他人合伙經營的,其進行入伙的財產是可以讓一方所有的,在之后可以由獲得收入的一方將自己入伙財產價值的一半收入拿出來作為補償。五是對于之前共同經營的沒有產生收益的農業,在離婚的時候,應該要從有利于此生產經營的方面考慮,對其進行合理的分割或者是直接折價處理。現實生活當中離婚的原因是多種都一樣的,一般情況下可能是存在著男方出軌或者是女方出軌,不論哪一方在進行出軌的時候,對于離婚的財產分割問題都不會產生過多的影響,但是會有一個離婚損害請求賠償權存在。
四、離婚時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財產的歸屬和分割與財產的性質有關。一般是婚前個人財產歸個人,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先由男女雙方協商解決,拿出財產分割方案,再由法院進行審查確認;如果男女雙方協商解決不了,法院會先提出分割方案,盡量使男女雙方能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還是達不成調解協議的,再進行依法判決。而法院在分割財產的時候會遵循以下原則1. 尊重當事人意愿的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尊重夫妻雙方真實的、合法的意愿。
2. 男女平等原則。
3. 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對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實施暴力等傷害另一方及其親屬等行為引起的離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要適當照顧無過錯的一方。
4. 照顧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則。
5. 有利生產與方便生活原則。
6. 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 具體的怎么分割,雙方各自分多少得根據具體的財產情況來確定。
五、法定的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怎么分割,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離婚時,對于夫妻共同財產,首先由雙方協商分割,如果協商分割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于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是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
夫妻以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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